11月长春CPI同比下降1.0%
发布时间:2026-10-06 15:56:09 点击量:
原标题:11月长春CPI同比下降1.0%
11日,中国吉林网从国家统计局长春调查队获悉,11月份长春市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下降1.0%,降幅较上月扩大1.3个百分点;环比下降0.5%,降幅与上月持平。
首先,来看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同比情况。
八大类价格同比“二升六降”。“二升”为其他用品和服务类、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价格分别上涨1.1%和0.6%。“六降”为交通和通信类、衣着类、医疗保健类、食品烟酒类、居住类、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价格分别下降3.1%、1.9%、1.2%、0.9%、0.6%和0.2%。
首饰手表价格同比上涨10.9%,涨幅较上月扩大0.5个百分点,影响CPI同比上涨约0.1个百分点。其中,金饰品价格同比上涨20.6%,涨幅较上月扩大2.9个百分点,影响CPI同比上涨约0.1个百分点。
接下来,来看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环比情况。
八大类价格环比“二升一平五降”。“二升”为:衣着类和医疗保健类价格分别上涨2.8%和0.1%。“一平”为居住类价格持平。“五降”为教育文化娱乐类、其他用品和服务类、生活用品及服务类、交通和通信类、食品烟酒类价格分别下降3.2%、1.0%、0.8%、0.8%和0.7%。
旅游价格环比下降12.9%,降幅比上月扩大了20.5个百分点,影响CPI环比下降约0.3个百分点。其中,旅行社收费价格环比下降16.3%,降幅比上月扩大了26.2个百分点,影响CPI环比下降约0.3个百分点。
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栾喜良


